御煞 第178节(2 / 4)
“决死!”
这样的局面和境遇之中,再容不得分毫的温情脉脉,唯决死而已!
而恰恰,这又是楚维阳一路走来,所最擅长的事情!
……
山顶,道宫名“演法”。
楚维阳与郭坦各自立身在了决死法坛的两端。
此时间,随着侧旁处的张都打落法印,霎时间,一道半透明的玄光护罩将楚维阳与郭坦的身形尽数笼罩在了决死法坛上。
而再看去时,四面高低交错,井然有序的莲花法台上,此时间已经有着不少的修士抵至现场,观摩两人的决死斗法。
而即便是那些仍旧贪杯馋嘴,滞留在庭杰道殿之中的人,也分出了泰半心神,留驻在了演法宫内。
与此同时,楚维阳与郭坦的气机,也在不断的攀升着,他们渐次抛却了四下里的嘈杂,眼中只剩了彼此的身形,心神里唯有了决死的心念。
而郭坦此时间的神情,也恰恰证明着,他未曾有分毫受到酒浆的影响,甚至,连那暴怒的情绪都被尽数镇压了下去,狰狞的脸上,双眸的眼波伸出却只有清澈的灵光。
终于,某一瞬间,恍若是有雷霆炸裂的声音在他的体内蓬勃的传递出来,那雷声响彻的闪瞬,是郭坦的筋骨在苏醒,是郭坦的血肉在膨胀,是他的意蕴在如同汪洋倾泻!
一道残风卷动了郭坦的身形,那是踏罡步斗之间,真正可以与遁法所媲美的速度!
而同样是这一闪瞬间,甚至是比郭坦的动作还稍晚了半息的时间后,是楚维阳扬起手来,然后那宽大的袖袍之中,一枚枚闪烁着晦暗明光的符咒皆尽疾驰而出!
霎时间,恍若是江山振动,烟雨滂沱!
那符咒之中,不再是乌光!那晦暗的明光里,若隐若现的,是翠玉焰火的颜色!
倏忽间,这百余道焰火阴雷符咒自半空中盘旋时,雷火交织着,轰然间气机交织于一炁!
不似符阵之形,却有符阵之神!
那是百鸟朝凤的符阵意蕴!
从来雷火都是一家。
猎猎狂风之中,迎着郭坦奔袭而至的身形——
楚维阳袖袍扬起,舞雷弄焰!举火烧天!
第217章 升雷返火大梦归
那闪瞬之间,已很难说得清,到底是雷牵引着火,还是火裹挟着雷。
漫天看去时,翠玉焰火与晦暗雷霆交杂,火势与火势牵系,雷霆与雷霆共鸣,再难看出原本百余道符咒横空的模样。
但那些符咒本身的灵光却未曾真个溃散开来,而是皆尽隐匿在了那斑斓显照的明光之中。
而事实上,熊熊火势与浩浩雷霆仍旧不过只是外象而已,真正将这漫天气焰和楚维阳凌厉的杀机束于一线的,仍旧是符咒的根髓灵光本身。
一切杀机尽数潜藏而未被引动。
此之谓无百鸟朝凤之形,却具备着百鸟朝凤的真意!
而楚维阳曾经真切的洞见过这百鸟朝凤一般的无上符阵在自己的面前展露出真正的威能来! ↑返回顶部↑
这样的局面和境遇之中,再容不得分毫的温情脉脉,唯决死而已!
而恰恰,这又是楚维阳一路走来,所最擅长的事情!
……
山顶,道宫名“演法”。
楚维阳与郭坦各自立身在了决死法坛的两端。
此时间,随着侧旁处的张都打落法印,霎时间,一道半透明的玄光护罩将楚维阳与郭坦的身形尽数笼罩在了决死法坛上。
而再看去时,四面高低交错,井然有序的莲花法台上,此时间已经有着不少的修士抵至现场,观摩两人的决死斗法。
而即便是那些仍旧贪杯馋嘴,滞留在庭杰道殿之中的人,也分出了泰半心神,留驻在了演法宫内。
与此同时,楚维阳与郭坦的气机,也在不断的攀升着,他们渐次抛却了四下里的嘈杂,眼中只剩了彼此的身形,心神里唯有了决死的心念。
而郭坦此时间的神情,也恰恰证明着,他未曾有分毫受到酒浆的影响,甚至,连那暴怒的情绪都被尽数镇压了下去,狰狞的脸上,双眸的眼波伸出却只有清澈的灵光。
终于,某一瞬间,恍若是有雷霆炸裂的声音在他的体内蓬勃的传递出来,那雷声响彻的闪瞬,是郭坦的筋骨在苏醒,是郭坦的血肉在膨胀,是他的意蕴在如同汪洋倾泻!
一道残风卷动了郭坦的身形,那是踏罡步斗之间,真正可以与遁法所媲美的速度!
而同样是这一闪瞬间,甚至是比郭坦的动作还稍晚了半息的时间后,是楚维阳扬起手来,然后那宽大的袖袍之中,一枚枚闪烁着晦暗明光的符咒皆尽疾驰而出!
霎时间,恍若是江山振动,烟雨滂沱!
那符咒之中,不再是乌光!那晦暗的明光里,若隐若现的,是翠玉焰火的颜色!
倏忽间,这百余道焰火阴雷符咒自半空中盘旋时,雷火交织着,轰然间气机交织于一炁!
不似符阵之形,却有符阵之神!
那是百鸟朝凤的符阵意蕴!
从来雷火都是一家。
猎猎狂风之中,迎着郭坦奔袭而至的身形——
楚维阳袖袍扬起,舞雷弄焰!举火烧天!
第217章 升雷返火大梦归
那闪瞬之间,已很难说得清,到底是雷牵引着火,还是火裹挟着雷。
漫天看去时,翠玉焰火与晦暗雷霆交杂,火势与火势牵系,雷霆与雷霆共鸣,再难看出原本百余道符咒横空的模样。
但那些符咒本身的灵光却未曾真个溃散开来,而是皆尽隐匿在了那斑斓显照的明光之中。
而事实上,熊熊火势与浩浩雷霆仍旧不过只是外象而已,真正将这漫天气焰和楚维阳凌厉的杀机束于一线的,仍旧是符咒的根髓灵光本身。
一切杀机尽数潜藏而未被引动。
此之谓无百鸟朝凤之形,却具备着百鸟朝凤的真意!
而楚维阳曾经真切的洞见过这百鸟朝凤一般的无上符阵在自己的面前展露出真正的威能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