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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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敞篷车三个字成功让瘸子扬眉,兴冲冲地拐着脚跟他出门,并且在看见院子里停着的银色脚踏车那一刻成功把眉毛扬得更加厉害。
  “你这个车篷敞得有点大啊。”根本就是没有篷只有车架子吧!
  他咧嘴,“够潇洒吧。”
  她暗骂了句傻逼,低头一看,车兜里还有个相机。于是指着这套装备再度发问:“这都哪里偷来的?”
  “娘娘腔带来的,忘记带走了。”前者睁眼说瞎话。
  事实上娘娘腔在出门之前就把相机藏在包里,想给亲爱的音音拍照。结果被他这个程咬金半途截胡,愣是被逼交了出来,空手去爬山。
  在他“你就不能优雅一点并拢坐着吗”的吐槽中,邓芮茗两脚分开大大咧咧地各据座位一端,然后拍着前面人的背指挥:“起驾——”
  午后清丽的暖阳穿过树叶跌落一地,零零碎碎印上了两人的脸庞。
  谢闻冷哼着用力一蹬。
  秋风飒起,脚踏车向前猛冲的惯性引得后座那个人小声惊呼。车子滑下斜坡的瞬间,她条件反射似的伸手抱住了他的腰。
  气息流转,眉尾藏花。
  他们仿若穿过了时空大门,迎着风化身为那年稚嫩骄纵的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谢皇上:宝贝儿们,朕来啦!其实朕很乖,但是作者说要朕想办法给这对狗男女创造独处机会,那朕只好强行扮蜘蛛侠闯祸。事实证明朕做到了,也成功被禁足了,可以说心情肥肠崩溃了。
  明后天就看狗男女是怎样散发令人作呕的酸臭味了=l=
  第63章 第六十二章(上)
  关于自行车的后座,她有过许多记忆。
  很小的时候, 总是坐在爷爷的车后座去公园玩;待上学了, 由母亲每天骑车载着上学放学;后来念了高中, 握着把手的人则变成喜欢的男生。
  如果说前两个背影是她血脉相连的见证, 那后一个,则是青春事迹的划痕。
  单车、街道、校服。在那个全民中二将死飞视为珍贵坐骑的年代, 有个男生愿意骑着普通脚踏车悠闲地载你游玩, 那无疑令人悸动。光是坐在后座, 搂着他的腰晃过林荫大道,就足够令时光无限延长。
  其实与那位男生暧昧的时间并不长,不过短短数月, 但在15岁的自己心中堪比漫长世纪。以至于当被他套上人生第一顶绿帽以后,邓芮茗一度口出狂言说再也不会坐在臭男人的破自行车后座上。
  于是,当下她就揣着浓浓的窃喜, 手搭在谢闻紧致的腰|腹|上, 和他一同穿行。
  老旧的自行车落了漆,车轮发出轻微嘎吱声, 一圈一圈转动在田间小路。道路两旁是各色野花, 空气中漂散着的青草香气习习拂过, 并吹来身边人的气息。
  阳光照在合拢的眼皮上, 流动而明晃, 带着情愫的暖色。她的双手不自觉收紧,头靠在他健壮的脊背上,闭着双眼静静呼吸。
  喜欢的人, 总是血液里透着无尽清风。
  途经一片花田,谢闻双脚踩地,稳稳刹车。
  “原来这里不只有菜田哎。”邓芮茗动作轻巧地跳下车子,直奔花田。
  他将车停在树荫底下,从容踱去,“就知道你是装瘸的。”
  她下意识把右脚往后挪了步,尬笑不语。
  崴脚是真的,不过没有那么严重,只是跑得快些时会有些别扭。但实在不想和隔壁那群人一起爬山,因此干脆借口说脚伤不便。
  没想到被谢闻发现了,更没想到他即使发现也没揭穿,反而带着自己出来兜风。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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