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六章 皇家书局(1 / 2)
<!--章节内容开始-->秦雨霏气得要死,郭靖那个傻大个儿,昏睡着人家对他的好,他不知道,等到一醒过来,却开始来伤人家姑娘的心了!
你听听他说什么来着,他一醒过来,可能随便照了下镜子吧,于是就跟龙锦霞说了,说他“容貌尽毁,已经配不上大宇的长公主”了。
这个混蛋,他也不想想,就他做这一年多的植物人,什么鬼样子人家没看够呀,配不配得上的,还用他来说?要不是人家龙锦霞是真心喜欢他,能等他这个“活死人”整整一年的时间?!
哦,最气人的还不是这个,最气人的,是他不知道从哪儿知道了牛超也对龙锦霞有意的事情以后,竟然直接对龙锦霞说出让她去找牛超的话来!直把龙锦霞气得当场就掩面而去。
秦雨霏就是听到这个后,才被气得咬牙切齿的, 她生平最恨这种自以为是的男人了,你不想珍惜人家就直说,至于人家要嫁给谁,那是人家的事情,轮得你来置喙么?
况且在秦雨霏看来,郭靖跟龙锦霞之间,以前看上去就够“美女与野兽”的了;现在更好,直接成了“敲钟人与艾丝美腊达”!
她觉得龙锦霞配他郭靖本来就已经够亏的了,可恨他竟然还不知道珍惜,真是欠扁得很。
从龙锦霞这几天的消沉程度来看,秦雨霏完全感受得出她对郭靖绝对已经是情根深重,不能自拔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秦雨霏真觉得自己劝什么都不好劝。前天她才试着把前世在朋友圈看到的经典爱情招术搬了一句过来,说“对于女人来说,分别在两个自己喜欢与喜欢自己的男人之间做选择的时候,绝对要选择喜欢自己的那个才会幸福”,可是人家龙锦霞直接来了一句“皇嫂,就是前面是个火坑,我也认了”!
看看看看,人家都已经说到这份儿上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给人做思想工作,最怕的,不就是遇到这种睁着眼睛跳火坑的人吗?因为人家什么都不怕,都不在乎了,你还能再拿什么来打动人家呢?!
既然劝不了,秦雨霏也就不再勉强了,感情这种事情,想要快刀斩乱麻是不行的。况且她本就对这事儿也不是那么的太在行,所以还是不要再在中间掺合了吧,没准儿等时间一到,人家还水到渠成了也说不定呢。
不过等郭靖身子养结实一点的时候,她是要去跟他好好说道说道的,你丫的当初在淮州里巴不得削尖了脑袋往人家闺房里钻,这会儿不过是破个相就认怂了,这是tm哪门子的道理嘛!
他要不说出个好歹来,惹急了她真把龙锦霞打包送到人家牛超府上去,到时候看他又能怎么着!反正龙锦安也是有这个想法的,再说长嫂如母,她就是真的这样做了,那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没有谁敢置喙半句。
至于龙锦霞,等到她跟牛超把“小牛儿”生下来,再被牛超如珠似宝的宠着,时间一长,还不是一样的幸福感翻天!到时候,谁还记得他郭靖这个傻缺是哪根葱呀?!
呵呵,说白了,这天底下,三只脚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海了去了!
就像毕淑敏在一篇文章里写的那样——“有千万个男人可以做我们的丈夫”。这句话不是说女人随便,而是说我们最后嫁给谁,其实是有着很大偶然性的。
难道不是吗,天底下有这么多男人,没有谁离了谁就活不下去,世间有多少痴男怨女,都是因为钻了牛角尖,而一旦看开了,看淡了,算什么呀?不就是个男人么!!
只是……,唉,跟人家龙锦霞这种为了爱情敢于“睁着眼睛跳火坑”的勇气比起来,她真的觉得自己为龙锦安做的确实太少了,别说是像人家那样“不顾一切也要跟他”了,就连最起码的信任,好像她都没有给与人家吧。
想想这两年,每次都是龙锦安在她面前信誓旦旦的说着一定不会负了自己的话,可是自己呢,只要稍稍一有点儿小状况,是抽身就走人呀!
唉,你说说你啊,秦雨霏女士,你酱紫是不对的哦,造吗?你应该拿出勇气来,哦不,是拿出耐心来,男人是需要调.教的,有不合你意的地方,将他扳正过来就是了嘛,怎么能动不动就跑路呢??
嗯,看来往后,要把生活的策略,定为持久战才行,离家出走那一套,是陋习,得坚决摈弃!
秦雨霏的爱情顾问没有做成,不过自己的心思却终于整懂了,也明了了,从此以后,她将不会再轻言离开的话,而是凡事都会与龙锦安一起去面对。
宫里宫外都一样,只要是与龙锦安有关的,家事,国事,她都会同时关注。
就像这次的新法推行之事,就是由于她的再三坚持,而龙锦安在跟吴凯之和海平等人反复研讨之后,最后也还是决定采取了这个先做试点的办法。
当然,在说服海平跟吴凯之的过程中,由于吴凯之是龙锦安的死忠,只要不是太明显属于昏庸无道的那种事情,他基本上都会无条件的服从。这件事情也一样,虽然听起来是闻所未闻的事,但是干得好了,它也可以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所以吴凯之答应得很爽快。
可是海平就不一样了,他这回之所以会答应下来,是因为龙锦安已经是铁了心的要推行这个“一条鞭法”,他要是连这个都不答应,只怕皇上真的会直接在全国推行,到那时要是一个不好,将会更不好收拾残局。
而现在所做的,不过是先来探路的而已,至于以后具体什么时候开始在全国推行,要视这次在试点推行的情况而定。
况且,这个新法也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尤其是其中关于赋役统一这一点,就深得海平的欢心——“把力役改为雇役,由政府雇人代役”,这才是真正的为民生计嘛!所以他才会勉强答应下来。
不过龙锦安可不敢让他知道这个“一条鞭法”的点子,出自他那位从一千年后来的好皇后之口。不然只怕制度再好,海平也坚决不会答应。这个倔老头的顽固思想,可不是一朝一夕之间能够改变的。
而关于推行“一条鞭法”的试点地区,吴凯之推荐他曾经呆过一年多的云州。 ↑返回顶部↑
你听听他说什么来着,他一醒过来,可能随便照了下镜子吧,于是就跟龙锦霞说了,说他“容貌尽毁,已经配不上大宇的长公主”了。
这个混蛋,他也不想想,就他做这一年多的植物人,什么鬼样子人家没看够呀,配不配得上的,还用他来说?要不是人家龙锦霞是真心喜欢他,能等他这个“活死人”整整一年的时间?!
哦,最气人的还不是这个,最气人的,是他不知道从哪儿知道了牛超也对龙锦霞有意的事情以后,竟然直接对龙锦霞说出让她去找牛超的话来!直把龙锦霞气得当场就掩面而去。
秦雨霏就是听到这个后,才被气得咬牙切齿的, 她生平最恨这种自以为是的男人了,你不想珍惜人家就直说,至于人家要嫁给谁,那是人家的事情,轮得你来置喙么?
况且在秦雨霏看来,郭靖跟龙锦霞之间,以前看上去就够“美女与野兽”的了;现在更好,直接成了“敲钟人与艾丝美腊达”!
她觉得龙锦霞配他郭靖本来就已经够亏的了,可恨他竟然还不知道珍惜,真是欠扁得很。
从龙锦霞这几天的消沉程度来看,秦雨霏完全感受得出她对郭靖绝对已经是情根深重,不能自拔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秦雨霏真觉得自己劝什么都不好劝。前天她才试着把前世在朋友圈看到的经典爱情招术搬了一句过来,说“对于女人来说,分别在两个自己喜欢与喜欢自己的男人之间做选择的时候,绝对要选择喜欢自己的那个才会幸福”,可是人家龙锦霞直接来了一句“皇嫂,就是前面是个火坑,我也认了”!
看看看看,人家都已经说到这份儿上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给人做思想工作,最怕的,不就是遇到这种睁着眼睛跳火坑的人吗?因为人家什么都不怕,都不在乎了,你还能再拿什么来打动人家呢?!
既然劝不了,秦雨霏也就不再勉强了,感情这种事情,想要快刀斩乱麻是不行的。况且她本就对这事儿也不是那么的太在行,所以还是不要再在中间掺合了吧,没准儿等时间一到,人家还水到渠成了也说不定呢。
不过等郭靖身子养结实一点的时候,她是要去跟他好好说道说道的,你丫的当初在淮州里巴不得削尖了脑袋往人家闺房里钻,这会儿不过是破个相就认怂了,这是tm哪门子的道理嘛!
他要不说出个好歹来,惹急了她真把龙锦霞打包送到人家牛超府上去,到时候看他又能怎么着!反正龙锦安也是有这个想法的,再说长嫂如母,她就是真的这样做了,那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没有谁敢置喙半句。
至于龙锦霞,等到她跟牛超把“小牛儿”生下来,再被牛超如珠似宝的宠着,时间一长,还不是一样的幸福感翻天!到时候,谁还记得他郭靖这个傻缺是哪根葱呀?!
呵呵,说白了,这天底下,三只脚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海了去了!
就像毕淑敏在一篇文章里写的那样——“有千万个男人可以做我们的丈夫”。这句话不是说女人随便,而是说我们最后嫁给谁,其实是有着很大偶然性的。
难道不是吗,天底下有这么多男人,没有谁离了谁就活不下去,世间有多少痴男怨女,都是因为钻了牛角尖,而一旦看开了,看淡了,算什么呀?不就是个男人么!!
只是……,唉,跟人家龙锦霞这种为了爱情敢于“睁着眼睛跳火坑”的勇气比起来,她真的觉得自己为龙锦安做的确实太少了,别说是像人家那样“不顾一切也要跟他”了,就连最起码的信任,好像她都没有给与人家吧。
想想这两年,每次都是龙锦安在她面前信誓旦旦的说着一定不会负了自己的话,可是自己呢,只要稍稍一有点儿小状况,是抽身就走人呀!
唉,你说说你啊,秦雨霏女士,你酱紫是不对的哦,造吗?你应该拿出勇气来,哦不,是拿出耐心来,男人是需要调.教的,有不合你意的地方,将他扳正过来就是了嘛,怎么能动不动就跑路呢??
嗯,看来往后,要把生活的策略,定为持久战才行,离家出走那一套,是陋习,得坚决摈弃!
秦雨霏的爱情顾问没有做成,不过自己的心思却终于整懂了,也明了了,从此以后,她将不会再轻言离开的话,而是凡事都会与龙锦安一起去面对。
宫里宫外都一样,只要是与龙锦安有关的,家事,国事,她都会同时关注。
就像这次的新法推行之事,就是由于她的再三坚持,而龙锦安在跟吴凯之和海平等人反复研讨之后,最后也还是决定采取了这个先做试点的办法。
当然,在说服海平跟吴凯之的过程中,由于吴凯之是龙锦安的死忠,只要不是太明显属于昏庸无道的那种事情,他基本上都会无条件的服从。这件事情也一样,虽然听起来是闻所未闻的事,但是干得好了,它也可以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所以吴凯之答应得很爽快。
可是海平就不一样了,他这回之所以会答应下来,是因为龙锦安已经是铁了心的要推行这个“一条鞭法”,他要是连这个都不答应,只怕皇上真的会直接在全国推行,到那时要是一个不好,将会更不好收拾残局。
而现在所做的,不过是先来探路的而已,至于以后具体什么时候开始在全国推行,要视这次在试点推行的情况而定。
况且,这个新法也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尤其是其中关于赋役统一这一点,就深得海平的欢心——“把力役改为雇役,由政府雇人代役”,这才是真正的为民生计嘛!所以他才会勉强答应下来。
不过龙锦安可不敢让他知道这个“一条鞭法”的点子,出自他那位从一千年后来的好皇后之口。不然只怕制度再好,海平也坚决不会答应。这个倔老头的顽固思想,可不是一朝一夕之间能够改变的。
而关于推行“一条鞭法”的试点地区,吴凯之推荐他曾经呆过一年多的云州。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