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风云 (八)第三个牛人(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通过以上两千多字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刘备,名非正也!
  我写了这么多,不是像某些人想的那样,是传说中的扬曹抑刘。相反,是为了表达这样一个意思:刘备的成功,完全不是靠他的名分。
  靠的是实力。
  当然,现在他不仅没有实力,连购买力都不足,上学的钱都是刘德然的父亲刘元起赞助的。多亏这位有远见的父亲,正因为他资助了同宗的刘备,他和他儿子的名字才得以传诸后世,在我电脑桌面的电子版中出现。
  说了很多废话,现在开始正式写刘备。
  其实不必我写,三国志上写的明白着那:
  先主不甚乐读书,喜狗马、音乐、美衣服。身长七尺五寸,垂手下膝,顾自见其耳。少语言,善下人,喜怒不形於色。好交结豪侠,年少争附之。
  66个字,就将一个人的形象鲜明地勾画出来,实在让人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文字功力,在看看现今某些同志动辄数万字的文章讲话稿,听完却不知所云为何,不禁为我辈炎黄子孙几千年来的退步感到汗颜。
  这段话我想就不必翻译了,很简单。只是他的形象很让我困惑:
  “垂手下膝”还好理解,nba的巨星们本来条件就好,再加上长期坚持不懈的锻炼,想要垂手过膝还是有可能的。
  当然,有某些有先天优势的,可以不必后天锻炼。
  比如菲尔普斯,比如大猩猩。
  “顾自见其耳”可就有些困难,不信您可以试试揪揪自己一侧的耳朵,以不揪掉为底线,顺便把眼球努力朝异侧移动,看看有没有可能瞄到一点耳朵的边际。
  如果你做了,恭喜你,你做了无用功。
  这个命题绝对比诸如“人永远舔不到自己的胳膊肘”之类来的更真理。
  可是刘备做到了。
  而且人家不是瞄到耳朵的,是顾一顾就见到的。很随意,很潇洒,就那么挥一挥耳朵,不带走一只苍蝇。
  用后世人的话说:刘先主的耳朵像弥勒佛,好有福啊!
  但是我想起了某种北京常见的狗狗,平时耳朵耷拉着,一跑起来就扑拉扑拉呼扇的那种。
  于是刘备的形象基本勾勒出来了。
  长着猩猩的身材和哈巴狗耳朵的基本形象。
  当然,对于一代枭雄我们不能这么形容。
  就好像对长得丑的明星不能说丑,得说有气质,丑的有碍观瞻的,得说有实力,实在丑的惊天地泣鬼神的,得说有韵味……
  因为人家是明星。
  于是基因突变到动物身上的刘备变成了天赋异禀的天之骄子。
  用我们现代话说,叫做“拥有nba巨星般强壮矫健的身姿,拥有弥勒佛般温润肥厚的耳朵,激烈的运动与静谧的禅意,在动与静之间恰如其分地找到了平衡,东西方美学与智慧的最完美结合……”
  其实,按照科学的理解,刘备应该是肢端肥大症兼有返祖现象的传奇病人。
  所以说,话是人说出来的。
  难道时代的宠儿、泪腺失禁症患、三国时代最大的服装消费这么快就要登场了?!!看官别急,在这一章里,他只是客串一下,就像《武林外传》里面的众食客一样,类似于路人甲、电线竿子乙之类的存在。至少要到《桃园三结义》这部小制作dv电影里才当得上主角。
  我们朴实的东北汉子一见到这位拥有弥勒佛般温润肥厚的耳朵和nba巨星“狼王”加奈特般修长毛茸手臂的河北小青年,就一下子被他征服了。两人一见如故,如胶似漆,立时成为食则同席、寝则同榻的亲密战友,开始了一段伟大的革命友谊。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