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谁的心事在庭前(3 / 4)
大型军工企业datelive在军区生活区附近盖起了办公楼,这是最近军区众人特爱讨论的一件事。
datelive大boss今年二十有八,毛还没长齐,一手创办的商业帝国却已在军工企业中跻身前三,这成就非同一般,不禁引人侧目。后来见他见到王军长,礼貌而不失幽默,叔来伯去的,王军长还笑得跟朵喇叭花似的,就知道,这人背景应也不弱。
之后文工团那群小姑娘都在传这霸道总裁是宋家的,因他姓宋,而且眉眼颇有几分似宋帅。
宋中元也是宋家的,这是人尽皆知的秘密。
可是宋中元是宋家旁支,家里老老少少都死精光了,在宋家没啥地位,这个大家也知道。
仍有人好事,跑去证实。
绑着绷带卧床的宋中元倒是回答得挺随和:“论理,宋林的爷爷,我也该喊一声爷爷。”
这话一传出来,整个军区的姑娘们都有些沸腾。
宋中元这个挫男可不就得喊宋帅一声“堂爷爷”。
料想是条肥鱼,没想到是条顶级的金龙鱼。
姑娘们摩拳擦掌,到了休息日,脱掉军装换红妆,个个俏丽青春,准备一场天崩地裂的邂逅。也有独辟蹊径的,把军装熨烫得笔直,觉得霸道总裁兴许独爱这一款呢,试试也不吃亏。
军区不允许化妆,姑娘们就跑到家属院梳妆打扮,因为阮宁为人随和,和她们年龄相仿,又是宋家的媳妇,简直是绝佳的套话对象。
还未等姑娘们套话,阮宁自己就开了口,她说:“宋林有对象。”
而且是一直都有,没有间断、阅人无数的有法。
阮宁默默地在心里加了一句。
姑娘们显然并没有把这句话放在心里。霸道总裁在遇到自己这个女主角之前又哪里算是爱过呢,过往的都是浮云。
姑娘们雄心勃勃地去了,又像斗败的小公鸡一样回来了。
龚长秋段数太高。
这群毛丫头岂是对手,若是被她们夺了苦心经营许多年的宋林,酒国皇后,这样一个见一眼就色授魂与的美人儿也可以找个没人的地方素面朝天刨红薯了。
龚长秋觉得自己快见到曙光了,这日子熬也该熬到了。
她一定是宋林最后一个女人。
不是因为过度自信,而是因为她要的太少。
她不要宋林的爱情。
不,或者说,宋林压根儿没有爱情。他固执己见,将办公楼搬到延边,搬到阮宁住处的正对面的这一刻,就可以看出,他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爱。
他只是想方设法靠近阮宁,然后想尽办法占有她。至于占有之后,是挥之脑后还是疯狂报复,全凭他的心情。这是他玩了许久未通关的游戏,却不是爱。
因为少年时的遗憾,他就要惩罚自己到老。
宋林从不提自己爱谁,或许潜意识里也知自己不爱阮宁。
龚长秋极会爱人,宋林极不会,她如何能不赢他?
俞迟养了两个月伤,阮宁蔫了俩月。
真正跟他朝夕相处,成了夫妻,才觉得脑子烧坏了,喜欢他这么久。 ↑返回顶部↑
datelive大boss今年二十有八,毛还没长齐,一手创办的商业帝国却已在军工企业中跻身前三,这成就非同一般,不禁引人侧目。后来见他见到王军长,礼貌而不失幽默,叔来伯去的,王军长还笑得跟朵喇叭花似的,就知道,这人背景应也不弱。
之后文工团那群小姑娘都在传这霸道总裁是宋家的,因他姓宋,而且眉眼颇有几分似宋帅。
宋中元也是宋家的,这是人尽皆知的秘密。
可是宋中元是宋家旁支,家里老老少少都死精光了,在宋家没啥地位,这个大家也知道。
仍有人好事,跑去证实。
绑着绷带卧床的宋中元倒是回答得挺随和:“论理,宋林的爷爷,我也该喊一声爷爷。”
这话一传出来,整个军区的姑娘们都有些沸腾。
宋中元这个挫男可不就得喊宋帅一声“堂爷爷”。
料想是条肥鱼,没想到是条顶级的金龙鱼。
姑娘们摩拳擦掌,到了休息日,脱掉军装换红妆,个个俏丽青春,准备一场天崩地裂的邂逅。也有独辟蹊径的,把军装熨烫得笔直,觉得霸道总裁兴许独爱这一款呢,试试也不吃亏。
军区不允许化妆,姑娘们就跑到家属院梳妆打扮,因为阮宁为人随和,和她们年龄相仿,又是宋家的媳妇,简直是绝佳的套话对象。
还未等姑娘们套话,阮宁自己就开了口,她说:“宋林有对象。”
而且是一直都有,没有间断、阅人无数的有法。
阮宁默默地在心里加了一句。
姑娘们显然并没有把这句话放在心里。霸道总裁在遇到自己这个女主角之前又哪里算是爱过呢,过往的都是浮云。
姑娘们雄心勃勃地去了,又像斗败的小公鸡一样回来了。
龚长秋段数太高。
这群毛丫头岂是对手,若是被她们夺了苦心经营许多年的宋林,酒国皇后,这样一个见一眼就色授魂与的美人儿也可以找个没人的地方素面朝天刨红薯了。
龚长秋觉得自己快见到曙光了,这日子熬也该熬到了。
她一定是宋林最后一个女人。
不是因为过度自信,而是因为她要的太少。
她不要宋林的爱情。
不,或者说,宋林压根儿没有爱情。他固执己见,将办公楼搬到延边,搬到阮宁住处的正对面的这一刻,就可以看出,他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爱。
他只是想方设法靠近阮宁,然后想尽办法占有她。至于占有之后,是挥之脑后还是疯狂报复,全凭他的心情。这是他玩了许久未通关的游戏,却不是爱。
因为少年时的遗憾,他就要惩罚自己到老。
宋林从不提自己爱谁,或许潜意识里也知自己不爱阮宁。
龚长秋极会爱人,宋林极不会,她如何能不赢他?
俞迟养了两个月伤,阮宁蔫了俩月。
真正跟他朝夕相处,成了夫妻,才觉得脑子烧坏了,喜欢他这么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