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节(3 / 4)
江城这边订婚宴是个风俗,凡是家里讲究点的都是先订婚,后结婚。订了婚就八|九不离十,基本不会变动了。沈家老人又是那种情况,所以差不多都知道已经领证了,订婚就是走个过场。
周家也送来了贺礼,一座多子多福的玉石摆件。连宝和顾婉华有仇,沈家和周家却是世交,即使周家恨连宝入骨也不能放弃这一关系,说不定什么时候还能用上呢。连宝看过那摆件,琢磨着应该是周建国的手笔。
没听到周棠雨的风声,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虽然还没举办婚礼,连宝却有种嫁了人的感觉。沈家是个大家族,沈行云堂哥堂妹一堆,但他自己家人口却很简单,只有一个妹妹沈莹。沈莹性格柔和,腼腆可爱,和苏甜那类姑娘完全不同,第一次见连宝,连宝都没脸红,她叫了声嫂子自己脸红了。后来让沈行云问她要签名,连宝才知道沈莹竟然是她的粉丝。
沈莹对连宝好,沈行云的父母对连宝也很满意,毕竟沈文蕾是沈行云的姑姑,早在两人确定关系前,沈文蕾就把连宝夸得上天入地绝无仅有,连宝的成就也都能看到,再则沈行云祖母弥留在即,连宝能这个时候嫁进来,按照过去的说法是冲喜,这对沈家就是有恩。
老人病重,沈家上下不宜喧闹,但沈母每次给老人煲汤,一定会多煲一份,或者叫连宝来家里吃,或者让人给连宝送去。和当年顾婉华对待连宝天壤之别。连宝投桃报李,特意空出时间在医院陪沈行云。而沈家除了沈行云外,几乎所有能来的人都来了,大家安静有序地守在病房外,这就能看出一个家族能不能继续兴盛,以沈家的人表现,再繁荣三代也不为过。
周四,老人情况格外不好,下午清醒点的时候,大家都排着队进去看了。熬到晚上十一点,连宝靠着墙猛地点了个头,忽然感觉有人拍她,抬眼见是沈行云。
“花大。”
“到现在还叫我花大?我是你什么人?”沈行云笑了,伸手去捻连宝耳珠。
连宝耳珠一热,醒了,却难以叫出那个称呼。
沈行云舍不得为难她,“旁边宾馆开了房间,你去睡会儿。”
“不行,”连宝往病房看了眼,“老太太不是情况不好吗?”
沈行云:“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真要出什么事,下午都见过了。”
两人领证以后就驻扎在医院,连宝都是他妻子了,他却没尽过一次丈夫的义务,可以预见如果老太太去世,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都不怎么合适。沈行云一想到本来是他请连宝帮忙就更为内疚,看着连宝被他捻得发红的耳珠,沈行云心头一热,把连宝拉进安全通道。
连宝以为沈行云有什么交待她的,进去后却被沈行云捧住脸。
沈行云在连宝心里的形象一直是儒雅风趣的,没想到这么奔放热情。直到俩人吸不上来气,沈行云才放开她。
“你听我说,大家都喜欢你,没人嚼你舌根,我让沈莹陪你过去,你都有黑眼圈了。”沈行云拇指摩挲着连宝眼下。
“大家都喜欢我,我才更不能走啊!”
听沈行云说她有黑眼圈了,连宝赶紧摸脸,女人没有不爱惜自己的脸的,更不用说连宝这种大美女了。而且她最近喝了不少沈行云妈妈熬的汤,感觉胖了好几斤,胖加黑眼圈,连宝想想都感觉不好了。
“没有没有,漂亮着呢。”
表面上看两人在婚前交往不多,其实从连宝年少时起,思想上就一直存在交流,简称“神交”吧,所以沈行云很容易就明白连宝在担心什么。
“但你要是不好好休息,明天说不定就会丑上那么一点点,所以赶快带着沈莹去补个觉。有好几个房间,你让阿布也休息休息。”沈行云趁机劝道。
连阿布都考虑到了,连宝感觉自己嫁对了人。
“那我去了。”
重要的是她和沈行云一直很聊得来,有共同话题,很容易理解对方的想法。在这个世界上,大概最难的就是遇到能理解你的人,连宝就没在坚持了。
沈行云当即把沈莹抓了过来,沈莹这几天熬得快枯了,听到能陪连宝休息会儿,眼睛都亮了。说句大逆不道的话,她也想孝敬老太太,但把自己搞坏了还怎么孝敬啊,还是悠着点来吧。
姑嫂俩就赶紧回宾馆休息,宾馆就在医院旁边,不到两百米,走路过去就行了。
连宝听见沈莹肚子咕噜噜的叫,看见沈莹一眼,沈莹立即害羞地抱紧了连宝的胳膊。
沈家在伺候老人这方面做的真的很用心,估摸着医院里留守的那些也都饿了,连宝见旁边有个烤鸭店,是个老牌子,味道还行,点了几套,一套她和沈莹带回去吃,其余的麻烦阿布跑一套给沈行云他们送去。
从烤鸭店到宾馆更近,只有一百米了,谁也没想到这一百米会出意外。 ↑返回顶部↑
周家也送来了贺礼,一座多子多福的玉石摆件。连宝和顾婉华有仇,沈家和周家却是世交,即使周家恨连宝入骨也不能放弃这一关系,说不定什么时候还能用上呢。连宝看过那摆件,琢磨着应该是周建国的手笔。
没听到周棠雨的风声,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虽然还没举办婚礼,连宝却有种嫁了人的感觉。沈家是个大家族,沈行云堂哥堂妹一堆,但他自己家人口却很简单,只有一个妹妹沈莹。沈莹性格柔和,腼腆可爱,和苏甜那类姑娘完全不同,第一次见连宝,连宝都没脸红,她叫了声嫂子自己脸红了。后来让沈行云问她要签名,连宝才知道沈莹竟然是她的粉丝。
沈莹对连宝好,沈行云的父母对连宝也很满意,毕竟沈文蕾是沈行云的姑姑,早在两人确定关系前,沈文蕾就把连宝夸得上天入地绝无仅有,连宝的成就也都能看到,再则沈行云祖母弥留在即,连宝能这个时候嫁进来,按照过去的说法是冲喜,这对沈家就是有恩。
老人病重,沈家上下不宜喧闹,但沈母每次给老人煲汤,一定会多煲一份,或者叫连宝来家里吃,或者让人给连宝送去。和当年顾婉华对待连宝天壤之别。连宝投桃报李,特意空出时间在医院陪沈行云。而沈家除了沈行云外,几乎所有能来的人都来了,大家安静有序地守在病房外,这就能看出一个家族能不能继续兴盛,以沈家的人表现,再繁荣三代也不为过。
周四,老人情况格外不好,下午清醒点的时候,大家都排着队进去看了。熬到晚上十一点,连宝靠着墙猛地点了个头,忽然感觉有人拍她,抬眼见是沈行云。
“花大。”
“到现在还叫我花大?我是你什么人?”沈行云笑了,伸手去捻连宝耳珠。
连宝耳珠一热,醒了,却难以叫出那个称呼。
沈行云舍不得为难她,“旁边宾馆开了房间,你去睡会儿。”
“不行,”连宝往病房看了眼,“老太太不是情况不好吗?”
沈行云:“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真要出什么事,下午都见过了。”
两人领证以后就驻扎在医院,连宝都是他妻子了,他却没尽过一次丈夫的义务,可以预见如果老太太去世,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都不怎么合适。沈行云一想到本来是他请连宝帮忙就更为内疚,看着连宝被他捻得发红的耳珠,沈行云心头一热,把连宝拉进安全通道。
连宝以为沈行云有什么交待她的,进去后却被沈行云捧住脸。
沈行云在连宝心里的形象一直是儒雅风趣的,没想到这么奔放热情。直到俩人吸不上来气,沈行云才放开她。
“你听我说,大家都喜欢你,没人嚼你舌根,我让沈莹陪你过去,你都有黑眼圈了。”沈行云拇指摩挲着连宝眼下。
“大家都喜欢我,我才更不能走啊!”
听沈行云说她有黑眼圈了,连宝赶紧摸脸,女人没有不爱惜自己的脸的,更不用说连宝这种大美女了。而且她最近喝了不少沈行云妈妈熬的汤,感觉胖了好几斤,胖加黑眼圈,连宝想想都感觉不好了。
“没有没有,漂亮着呢。”
表面上看两人在婚前交往不多,其实从连宝年少时起,思想上就一直存在交流,简称“神交”吧,所以沈行云很容易就明白连宝在担心什么。
“但你要是不好好休息,明天说不定就会丑上那么一点点,所以赶快带着沈莹去补个觉。有好几个房间,你让阿布也休息休息。”沈行云趁机劝道。
连阿布都考虑到了,连宝感觉自己嫁对了人。
“那我去了。”
重要的是她和沈行云一直很聊得来,有共同话题,很容易理解对方的想法。在这个世界上,大概最难的就是遇到能理解你的人,连宝就没在坚持了。
沈行云当即把沈莹抓了过来,沈莹这几天熬得快枯了,听到能陪连宝休息会儿,眼睛都亮了。说句大逆不道的话,她也想孝敬老太太,但把自己搞坏了还怎么孝敬啊,还是悠着点来吧。
姑嫂俩就赶紧回宾馆休息,宾馆就在医院旁边,不到两百米,走路过去就行了。
连宝听见沈莹肚子咕噜噜的叫,看见沈莹一眼,沈莹立即害羞地抱紧了连宝的胳膊。
沈家在伺候老人这方面做的真的很用心,估摸着医院里留守的那些也都饿了,连宝见旁边有个烤鸭店,是个老牌子,味道还行,点了几套,一套她和沈莹带回去吃,其余的麻烦阿布跑一套给沈行云他们送去。
从烤鸭店到宾馆更近,只有一百米了,谁也没想到这一百米会出意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