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比较(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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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霞听说后,并没有觉得受到威胁,只冷笑一声,根本不以为意。
  那个贱人又回来了,肯定是以为还跟她男人有戏,她不知道,她男人早就不是昔日那个唯色是命的男人了。
  这几年,她不光教会了他怎么去承担一个男人的责任,更教会了他作为一个男人该怎么爱他的家,爱他的老婆孩子。
  大春早就被她成功洗脑,如今他眼里心里也只有他们的家,他们的孩子,怎么可能再为她那个半老婆子去做丢人现眼的事?
  在农村,乱搞男女关系可是一件很丢人的事儿,一个人一旦在作风上出现问题,那被笑话的可不止是他一人,连他家里人也会跟着丢人现眼的。
  大春那么爱他儿子和闺女,怎么可能做出给俩孩子脸上抹黑的事儿?
  大春的爹娘听闻尤氏回来了,立刻如临大敌,沈老头立马把儿子叫回来,板着脸叮嘱了一番,大意是他要是再敢跟尤氏勾搭跑破鞋,他就不认他这个儿子。
  大春娘也狠叨叨的告诉他,“你可别忘了,你还有一个孩子死在那个骚蹄子手里呢,要不然的话,你现在都仨孩子了……”
  这句话,一下子让沈大春想起了彩霞那个被她尤氏推掉到孩子,不由得一阵心疼。
  许是年纪大才有孩子的缘故,沈大春对孩子格外的喜爱,喜爱的程度都不逊于狗剩子,那真是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一想到他有一个孩子,还是他的长子(或长女)就死在那个养汉老婆的手里,大春儿就格外的恨尤氏。
  虽然他们之前有好几年的感情,但是现在他回想起那段所谓的感情时,心里感受到的不是激动和澎湃,而是懊悔和羞耻。
  那算什么感情,不过是一种买卖的关系,他出钱,买她的身子,跟他和彩霞之间的感情比起来,简直一个是天,一个是地,根本没有可比性。
  彩霞跟他在一起,那是为了跟他过日子,掏钱给他买车买马,从不要他乱花钱,还总想方设法的给他做好吃的,而尤氏呢,跟他在一起,就是为了逗他挣的那俩血汗钱,他有钱的时候,她对他笑脸相迎,百般逢迎,要是没钱了去她那儿时,她要么冷嘲热讽,要么就连碰都不让他碰一下,更可恶的是,在他拼命养她们娘俩的同时,她还跟别的男人不干不净的,谁有钱都能上她的炕,就这种货色,他怎么可能再去搭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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