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9章 番外之孟子何(一)(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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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夏第一次看到孟子何的时侯,心里一震,仿佛一道电流从他身体穿过,令他有片刻的恍惚。
  搞笑的是,刚好有一个顾客点咖啡,看到他这副样子,顺着目光看过去,眼睛都直了,所以许夏觉得真不是自己不正紧,确实是孟子何太勾魂了。
  整个下午,许夏都有点魂不守舍,目光总是情不自禁的掠向角落里的那个女人。
  她真真是个尤物,大眼睛,高鼻梁,明眸皓齿,粟色的卷发披在肩上,似一道闪亮的瀑布,穿着真丝的白衬衣,配波西米亚风的长裙,就象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吉普赛女郎,有点神秘,有点不羁,让人充满了好奇。
  从来没有哪个女人能这样轻易的拔动他心里那根弦,许夏想或许这就叫一见钟情吧?
  可是又能怎么样呢?他有些沮丧的想,这样的女人背后一定有个高大威猛又帅气多金的男人。
  可是他渐渐发现,孟子何常常在下午过来,一个人来,一个人走,没有人接送,她身材高挑,总穿着宽松的长裙,走起路来摇曳生姿,似一株开得正艳的大丽花,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每次一进来,都让许夏觉得幽暗的屋子里陡然一亮,有点蓬荜生辉的意思。
  孟子何每次来都点一杯白水,配一份甜点,坐在角落里悠闲的看书吃甜点。卷发垂落在肩头,非常小资的感觉。
  其实这里多的是气质温良的女孩,喝着咖啡,翻动着书页,每一个看起来都非常小资,但只有她与众不同,小资和吉普赛女郎是两种不同的风格,可竟然都能在她身上体现出来。安静的时侯,目光幽幽,干净甜美,吃甜点的时侯,偶尔眼角飞扬,又生出另一种的惊艳来。
  许夏痴痴的看着,每日每日,这成了他最渴望看到的风景。
  许夏其实是个理工男,他从来没想到自己会开这么一间咖啡屋,更没想到会在他的咖啡屋里遇到孟子何。
  他大学学的是计算机,毕业后进了一家大型IT公司,待遇优厚,但工作非常辛苦,加班熬夜是常有的事,那时侯,他仗着年青,不当一回事,每天坐在电脑前工作十几个小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到有天早上他完全起不了床,才有些害怕起来。
  同事将他送到医院,医生告诉他,他的颈椎病非常严重,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好的,就算治好了,也不能回到以前的状态,最好是换份工作。
  父母闻讯赶来,坚决要他辞掉工作,在医院陪了半个月,把他接回了家。
  他的家在一座小城,和大城市相比,这里的生活显得很悠闲,但许夏不愿意在家闲着,总想干点什么,他工作几年,手头有笔积蓄,想做点小生意,在街头闲逛的时侯,正好看到这家咖啡馆挂牌转让,他也没多想,信步走进去,和老板谈了谈,又打量了一下里面的装饰,觉得还不错,当场就拍了板。
  老板叫陈桦,觉得他非常爽快,主动降了一万块,说是要交他这个朋友,又告诉他一些做生意的门道。就这样,他还没开馆做生意,先和陈桦交了朋友。
  许夏并不懂咖啡,他就是想做点什么来消磨一下时间,因为他的脖椎有两年的恢复期,这两年里,父母不准他坐在电脑前。
  有了这间咖啡馆,他可以坐柜台里,只要有个地方让他呆着,他就很满足了。
  还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行,他没想到完全不懂咖啡的自己竟然把咖啡馆开得有声有色,就连阿桦都佩服他,说他是经商的料。
  其实他哪里是什么经商的料,不过是误打误撞。他虽然是学理科,中学的时侯也算是个文艺男,爱看书,爱唱歌,也懂一点乐器。
  他把咖啡馆当作自己玩乐的地方,家里的书全搬来,又新买了许多,弄得满墙都是书,氛围就出来了,乐器也搬来,闲着无聊自娱自乐,一来二去,引来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朋友带着朋友来,口口相传,他这间咖啡馆渐渐在圈子里出了名,慕名而来的人就越来越多了,有时侯里面满座,还有人情愿站在门口等,许夏便在门口摆了几张桌子,弄了个小型的露天场所,渐渐的还是人满为患。
  陈桦给他出主意,要他开连锁,把产业做大,许夏拒绝了,开咖啡馆本来是让自己消磨时间的,他不想给自己找罪受。
  原来以为这样的生活已经是最好,可是没想到遇见孟子何。
  陈桦说,凡事都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许夏觉得他是对的。因为遇到孟子何以后,他觉得生活更美好了。
  因为生意不错,咖啡馆里请了两个帮手,一个是十九岁的任丹丹,她高中毕业就在这里做事,已经一年了,还有一个是二十二岁的蒋恺成,还是陈桦当老板的时侯,他就在这里兼职了,大学毕业后,没找到合适的工作,便一直留在这里。他性格外向,和内敛的许夏刚好互补,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只是再好的朋友,许夏也不会分享自己暗恋的事情。他性格温良,喜欢细水长流,相信总有一天,孟子何会发现他的好。
  既然要让她发现,就要有所表现。
  看到孟子何进了店,许夏拿起吉它,坐在柜台里,自弹自唱。他的声音很好听,纯净空灵,很象曾经红时一极的某位民谣大咖。第一次当众开嗓的时侯,简直就是惊艳四座。陈桦和蒋恺成极力怂恿他去参加唱歌比赛,说只要他去,绝对拿奖,绝对一炮而红,绝对光芒万丈,绝对成为众人膜拜的偶像。
  蒋恺成很会说话,可是巧舌如簧也没能说动他。
  许夏知道自己的天份,从小老师就说他唱歌好听,有节奏感,也正儿巴经的到少年宫去学过,可是后来父母都认为,一个男孩子去唱歌不是什么正经事,所以最后还是让他象普通孩子一样考大学,学了计算机专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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