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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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娘口味刁,咽了几口白饭,迅速皱起眉头,“硬的,不好吃。”
  “这不是你自己点的么?”
  何景梧接过她面前的白饭,尝了一口,不算硬,就是沙质的口感膈着舌头难受。
  方才余应晚满脑子尽想着阮暮蘅的事,没注意看菜单,服务员推荐什么便指了什么,现在有些后悔。
  何景梧像早有准备,将自己的面前的饭菜推到她面前,“试试这个。”
  排骨年糕,色泽金黄,外表酥脆,肉质鲜嫩,还带着洛桑特有的甜辣味。
  她咬了一口,确实喜欢。
  饿了一天,余应晚也不客气,对着满桌的食物就是一通扫荡,就是饭剩了大半。
  结账的时候,服务员瞥了眼餐桌,心中有底,笑眯眯的捧过两张优惠券,“这位小姐,送您两张优惠券,下次再带男朋友来,可以给你们打更多的折扣哦。”
  巧言令色总是推销的外衣,而女生往往是最佳的宰割对象,毕竟容易心软。
  余应晚道过谢,没看那优惠券一眼,挽着何景梧的手,迅速走出餐厅大门。
  倒不是因为讨厌推销,而是那人说话时,目光全然盯着身边的男人,那般侵略性的眼神,她不舒服。
  余应晚侧头打量眼前的男人,眉骨清隽,狭长的眸,盛满温柔,出于职业习惯,他对身边人说话时总是极尽耐心,慢条斯理,逻辑清晰。
  就连刚才下车,阮暮蘅都悄悄咬她的耳朵,说你哥哥长得真帅。
  这样看来,确实是帅的。
  专心开车的男人察觉到小姑娘的目光,微微挑眉,“怎么?我脸上有东西?”
  “没东西。”余应晚撇过脸,小声嘀咕,“说你帅呢。”
  这声嘀咕倒是没逃过何景梧的耳朵,男人勾起唇角,轻哼一声。
  “不过嘛,”余应晚话锋一转,“就是脾气不太好。”
  余应晚见过他揍人。
  炎热的夏天,浑身都是湿热的汗意,他抓住对方的衣领,动作快准狠,招招戳中对方命门,大有朝死里打的架势。
  接着是一阵鸡飞狗跳,她吓得捂住了眼睛。
  再后来,她睁开眼,巷子里的蔬菜水果摊翻了大半,他嘴角带血,白色的衬衫被染的鲜红,而对方,碎了几根肋骨。
  不过,应晚忘了那是什么事。
  洛桑的夏天,来来去去好多年,悠远绵长,仿佛永远也不会有尽头,很多烦闷燥热,多汗粘腻的记忆,都跟着水汽,一起蒸发了。
  那些都是她想不起来的。
  余应晚闹了一会儿,终于没再提让他去收拾渣男的事。
  小姑娘的兴致,来和去都很快。
  真正让余应晚不开心的,还是回家后接到的那通电话。
  进门后,余应晚咚咚咚的上楼,鞋子,书包,围巾,校服一路走一路仍,何景梧跟在后面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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