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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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乐六年十二月底,天子移驾北京。
  依祖制,逢新年,天子御奉天殿受百官朝贺,大宴文武群臣及四夷朝贡使臣。皇后于坤宁宫赐宴命妇。
  朔旦,文书房请旨宣谕一道,群臣听谕,并传天下州府,召耆老免面谕,宣之乡里。
  往年,宣谕皆从应天府出。永乐七年,御驾北巡,群臣朝贺的地点,从南京改到了北京。
  北京皇宫三大殿尚未竣工,永乐帝便御奉天门受朝贺。此举明确传达出信号,自此,北京即是国都。朕要迁都,谁也阻止不了!
  奉天殿还不能投入使用,天子下旨,在殿前设宴。
  火红的灯笼成排,火盆上百,映得黑夜亮如白昼。
  亮归亮,冷风却不会减弱分毫。
  好在没有下雪,北京行部官员习惯了北疆天气,又穿得多,便是文官,也个顶个抗冻。换成习惯了南京气候的官员,有一个算一个,饭没吃完就会冻得话都说不出来。
  孟清和坐在沈瑄下首,朝服里加了两层棉袍,外边披着厚厚的斗篷,护手里-塞-了小巧的铜炉,脚底踩着厚实的皮靴,勉强能撑得住。
  看看举着酒杯,脸色通红的永乐帝,再看看除下斗篷,只穿冕服的朱高煦兄弟,孟伯爷吸吸鼻子,很是羡慕。
  人和人,当真是没法比。
  不过,最让他羡慕的还是身边的国公爷。朝服之下,只有一件薄薄的棉袍,行动间挥洒自如,好似风都绕着他吹。
  现场唯一能让孟伯爷得到安慰的,大概只有包成个球的朱瞻壑。
  一样穿了几层,朱瞻壑小脸红扑扑,拉着朱瞻基来给孟清和敬酒。
  “少保请满饮此杯。”
  朱棣好烈酒,朱高煦和朱高燧也不遑多让。朱瞻基能饮米酒,朱瞻壑到底年幼,筷子沾一点,尝尝味道顶天了。除了亲爹,没人敢给他倒酒,从宫宴开始,酒盏里装的一直是糖水。
  “谢世子。”
  孟清和站起身,咬牙从斗篷里伸出手,端起酒杯,送到唇边,一饮而尽。
  温过的酒水仍是辛辣-刺-喉。
  酒水从嗓子眼滑入胃中,瞬进涌起一股暖流。
  咳嗽一声,眼角有些湿润,手脚却轻快了许多。如果不是酒量不好,他绝对会抱着酒壶不松手。
  “少保不善饮酒?”
  朱瞻壑仰头,脖颈处一圈火红色的皮毛,唇红齿白,圆乎乎的,更像个年画娃娃。
  “下官的确酒量欠佳。”
  “哦。”朱瞻壑点点头,表示理解,“皇祖父说过,是好男儿就当海量。酒量不好没关系,多练即可。熟能生巧。”
  孟清和:“……”
  这句成语是这么用的吗?况且,永乐帝所谓的海量,应该不是指酒量吧?
  正无语时,见跟着朱瞻壑的宦官不停使眼色,朝着新上的热汤努嘴,似有祈求之意。孟清和了然,八成三头身光顾着喝糖水,没怎么吃东西。
  “世子先坐下,用碗汤如何?”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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