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灰(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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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金箔雪茄在武汉的销售网点很少,有也是偷卖。陈志国就算去过武汉,也不太可能遇得到。
  第二、陈志国平时住在村子里很少出去,应该没有这么高雅的爱好,就算真遇到了金箔雪茄的代购,他也不舍得买。
  我觉得这个地方一直是个谜团,就算后来发现了林染的日记,这个谜团也没有解开。
  因为在林染的日记中,我们没有找到任何关于金箔雪茄的记录。
  最后,我也慢慢放弃了寻找这个线索的念头。
  直到发现少年才是这个案件的真凶,我才又想起了这条线索,同时脑子里忽然萌生出了另一种想法——金箔雪茄会不会是少年买的,买了之后恰好送给了陈志国一支?
  开始的时候,我的确是这样想的,但后来仔细想想,发现还是不对。
  因为这太违反人性了——一个年少气盛的少年,怎么可能把这么珍贵的雪茄心甘情愿地送给一个凌辱了自己十几年的男人?
  所以,推理到最后,只剩下了唯一的可能性。
  尽管这种可能性我并不愿意面对,也不愿意承认,但是经验告诉我,有时你最不愿意看到的,恰恰最接近现实——在陈志国和樊秀芝被杀后,少年进入过一次现场,他躺在鲜血淋漓,血肉横飞的床·上,点燃了那支雪茄。”
  说到这,江昭阳停了下来,喝了口水,马上继续说道:
  “我在这方面的经验很少,不太能理解这种弑亲案嫌疑人的犯罪心理,但我几乎可以肯定,少年并没有从这场杀戮中获得多少心理满足。
  一开始他肯定是兴奋的,但过不了几天,他就会再次陷入空虚之中,就像原来发生的事都是一场梦。
  现在梦醒了,他该往哪里去呢?
  在这个问题还没想通的时候,警察出现了,他们开始调查陈志国和樊秀芝的死因,少年又一次躲进了山里,通过望远镜朝山下观望着,他很得意,同时又有点好奇——山下的这群笨警察到底会怎么破案呢?
  他躲在山里,连一点逃走的意思都没有,因为他一点都不怕,因为杀人的是毛桃——一头不会开口说话的畜生,它的杀人动机是秦玉——而秦玉不知道他回来了,所以没有人可以指证他。
  另外,他也足够小心,现场除了那一缕不小心掉落的烟灰之外,他没有留下任何有用的证据。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算村里有人偶然看到了他,因为外貌特征的变化和他脸上的刀疤,那群笨警察也永远查不到他,因为在官方记录上,他早就是个死人了。
  要查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就算公安部派出了最优秀的犯罪心理专家,就算他们集全国刑警之力,也根本不可能找得到他。
  这也是少年迟迟没有出现在洪川警方视线里的根本原因。
  一想到这些,少年不仅得意,甚至还生出了些许自满——夜半时分,他吃饱了没事干,在月下吹起了尺八。
  不过,这种惬意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他出来的时间已经够长了,随身物品和食物已经被他用光了,他中间不得不离开佛手坪,回到洪川补给。
  也许就是在那一趟回去的途中,他在公交车上遇到了许韵——一位快要临产的孕妇。
  关于这一段,我觉得完全可以参考林染日记中的记载:
  许韵当时在公交车上跟她对象吵架,威胁要把孩子打掉。这句话本来是句气话,但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就这么一句简单的话,瞬间激怒了少年。
  他在几秒之内就做出了一个邪恶的决定——既然你不想要这个孩子,我就给你取出来,像你这样的女人,根本不配有孩子!
  在许韵下车后,少年尾随她回了家。
  不过他并没有马上动手,因为他不确定她家里是不是还有其他人。
  少年应该一个人在她家附近转悠了挺多天,最后他不仅摸清了附近摄像头的分布和许韵的生活习惯,同时还在脑子里反复琢磨过很多遍作案时需要注意的细节。
  比较有意思的是,在中间一次踩点的时候,他路过一家商店,进去买了点吃的东西,无意间看到了货架上放着的一排闹钟。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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