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3 / 4)
程采曼见她这个模样,笑得乐呵,连忙起身,握住安汐冉有些冰冷的手,“好好好,你最大,你最大,坐下吧。聊个没多久了,我就得回去清理东西了。”
安汐冉坐在她的对面,室内的暖气很足,刚刚跟程采曼闹了一番,也觉得身上有些热,将厚重的外套脱掉,搭在一旁,便问道,“你要去哪里,打算回来吗?”
程采曼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便招手叫服务员过来,“我不回来我去哪里?老娘可是好不容易爬上这个位置的。为了一个男人,就放弃自己的事业啊,不行。这不是我程采曼的作风。”
说着就看向手中的点单纸问道,“你个孕妇,能喝什么?”
话音刚落就听到安汐冉朝服务员说道,“给我杯开水就好,谢谢。”
程采曼笑了笑,点了一个杯咖啡,便将笑着安汐冉,“哎呀,看到你这个样子,我忽然好庆幸,没有跟简深走到最后,这样自己的生活该少了多少乐趣?还好还好!还是单身好呀,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安汐冉见程采曼一副无所谓的模样,秀眉深深的皱着,“采曼,够了,别说了,我知道你很难受……”
程采曼上一秒还笑嘻嘻的嘲笑着安汐冉。下一秒脸上的表情便僵住了,紧抿着唇瓣,什么都说不出口,看向窗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安汐冉满是心疼的望着她,伸出手,握住她的掌心,“采曼……我听煜尘说了一些关于你跟简深的事情……我只知道,简深要订婚了,好像是三天后……而你们是因为这个分开的?”
程采曼苦涩的一笑,微微的低下头,“冉冉,我一开始,就不应该放纵自己跟简深在一起……我跟他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就算再怎么努力也只是垂死挣扎,让人觉得愚不可及,让人觉得我这是不自量力。一只麻雀还想飞上枝头变凤凰……”
说着程采曼就觉得心口有些难受,“没有什么原因,只是忽然认清了事实。早日脱身而已。从你们那次婚礼,知道简深家一直再逼他的婚,我就知道我跟他在一起的时间不久了……这果不其然,分了吧。然后他立马就要订婚了……”
安汐冉看着程采曼想要隐藏的难受和忧伤,心口一阵的难受,握着她掌心的手,也不自觉得紧了紧,“采曼,肯定不是这样对不对?一定还有隐情……不然就你刚刚说的那些,我就不信在最开始的时候,你想不到那些!你要是真的是因为那些而离开彼此的!你最开始就不会跟简深在一起……”
程采曼的胸口猛得抽紧,扯开嘴唇笑得很灿烂,可是望在安汐冉的眼里,看到得只是程采曼支离破碎的心,和泪流满面的模样。
这样的外表,她曾经装过三年,她怎么会不熟悉。
“冉冉,总有一天。我会告诉你的,只是不是现在。我的好冉冉,总之你要知道,我爱简深,但是因为我对他的爱,成了我最终的束缚。我能以为爱跟简深在一起,也能因为爱,而不得不跟他分开。结局不同,但是出发点却是一样的。我只能说,终究还是有缘无分吧。”程采曼声音有些幽怨,幽怨的让安汐冉有些触摸不到她。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程采曼,一副看破红尘的模样,安汐冉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点了点头,“嗯,好吧,只是我要跟你说的是,不能像我当初一样,走了就再也没有音讯了……”
话音刚落,被程采曼握着的手上的力道就忽然一重,安汐冉猛地一疼,惊呼一声,瞪大眼睛的看向程采曼,“呀,要死呀,采曼,疼啊!”
“你丫的不疼我用这么大劲干什么?你还知道你当初走了没有音讯让人难过啊!你跟我说!安汐冉,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说这个,从你回来我就一直没有跟你好好算算三年前的你一声不吭就走的帐!现在倒好,反过来提醒我了!”程采曼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眼里却是带着星零泪光的笑意。
安汐冉呀呀呀的将程采曼的手甩开,“天呐,你有没有考虑过我是个孕妇?等孩子出世,他万一记得他干妈曾经这样欺负过他妈妈,你觉得他会不会记仇?”
服务员将咖啡摆在程采曼的身前,程采曼双手捂住被子,看着安汐冉这个模样,嫌弃的摇头,“安汐冉啊安汐冉,我觉得我很快就会跟你没有共同话题的,看看你,都说了些什么话,怀孕的女人实在是太可怕了,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还万一记得干妈欺负过他妈妈,会不会记仇。你怎么不说,你跟顾煜尘做那事的时候,你肚子里的孩子记不记得类!”
语毕,安汐冉的脸颊立马就红了,咬牙切齿的等着她,“程采曼,我真是后悔,我怎么要答应你出来呢?”
“我怎么知道呢?我也不知道是某人,总是给我打电话。采曼呀,你有空了吗?”程采曼一副很欠扁的模样说着。
两人小吵小闹了一会,程采曼就已经差不多要走了。
程采曼看了看手腕上的表,“好了,我要回去了,你也早些回去,休息一下,你看看你这个身子虚的,谁怀孕了像你这么瘦,弄得好像是顾煜尘虐待你似得。”
走到门口,安汐冉的眉心皱了皱,“采曼,我去机场送送你吧。”
程采曼“哎呀”了声,“真的是,送什么送啊?我又不是不回来了,我只是出去玩一下,散散心!别弄得这么矫情。好了,你快上车吧。我看着你上车了。我也走了。”
安汐冉见她这样说也没有再强求,“嗯”了声便打开车门,坐了上去,将窗子打开,看向程采曼,“到了给我电话。”
程采曼笑着点了点头,便转身朝自己的车走过去。
安汐冉望着她高挑的背影,皱了皱眉头,直到看不见了,才跟司机说了声,“走吧,回家。”
程采曼坐在车内,打开手机,看这简深发来的信息,备注是“老公” ↑返回顶部↑
安汐冉坐在她的对面,室内的暖气很足,刚刚跟程采曼闹了一番,也觉得身上有些热,将厚重的外套脱掉,搭在一旁,便问道,“你要去哪里,打算回来吗?”
程采曼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便招手叫服务员过来,“我不回来我去哪里?老娘可是好不容易爬上这个位置的。为了一个男人,就放弃自己的事业啊,不行。这不是我程采曼的作风。”
说着就看向手中的点单纸问道,“你个孕妇,能喝什么?”
话音刚落就听到安汐冉朝服务员说道,“给我杯开水就好,谢谢。”
程采曼笑了笑,点了一个杯咖啡,便将笑着安汐冉,“哎呀,看到你这个样子,我忽然好庆幸,没有跟简深走到最后,这样自己的生活该少了多少乐趣?还好还好!还是单身好呀,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安汐冉见程采曼一副无所谓的模样,秀眉深深的皱着,“采曼,够了,别说了,我知道你很难受……”
程采曼上一秒还笑嘻嘻的嘲笑着安汐冉。下一秒脸上的表情便僵住了,紧抿着唇瓣,什么都说不出口,看向窗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安汐冉满是心疼的望着她,伸出手,握住她的掌心,“采曼……我听煜尘说了一些关于你跟简深的事情……我只知道,简深要订婚了,好像是三天后……而你们是因为这个分开的?”
程采曼苦涩的一笑,微微的低下头,“冉冉,我一开始,就不应该放纵自己跟简深在一起……我跟他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就算再怎么努力也只是垂死挣扎,让人觉得愚不可及,让人觉得我这是不自量力。一只麻雀还想飞上枝头变凤凰……”
说着程采曼就觉得心口有些难受,“没有什么原因,只是忽然认清了事实。早日脱身而已。从你们那次婚礼,知道简深家一直再逼他的婚,我就知道我跟他在一起的时间不久了……这果不其然,分了吧。然后他立马就要订婚了……”
安汐冉看着程采曼想要隐藏的难受和忧伤,心口一阵的难受,握着她掌心的手,也不自觉得紧了紧,“采曼,肯定不是这样对不对?一定还有隐情……不然就你刚刚说的那些,我就不信在最开始的时候,你想不到那些!你要是真的是因为那些而离开彼此的!你最开始就不会跟简深在一起……”
程采曼的胸口猛得抽紧,扯开嘴唇笑得很灿烂,可是望在安汐冉的眼里,看到得只是程采曼支离破碎的心,和泪流满面的模样。
这样的外表,她曾经装过三年,她怎么会不熟悉。
“冉冉,总有一天。我会告诉你的,只是不是现在。我的好冉冉,总之你要知道,我爱简深,但是因为我对他的爱,成了我最终的束缚。我能以为爱跟简深在一起,也能因为爱,而不得不跟他分开。结局不同,但是出发点却是一样的。我只能说,终究还是有缘无分吧。”程采曼声音有些幽怨,幽怨的让安汐冉有些触摸不到她。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程采曼,一副看破红尘的模样,安汐冉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点了点头,“嗯,好吧,只是我要跟你说的是,不能像我当初一样,走了就再也没有音讯了……”
话音刚落,被程采曼握着的手上的力道就忽然一重,安汐冉猛地一疼,惊呼一声,瞪大眼睛的看向程采曼,“呀,要死呀,采曼,疼啊!”
“你丫的不疼我用这么大劲干什么?你还知道你当初走了没有音讯让人难过啊!你跟我说!安汐冉,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说这个,从你回来我就一直没有跟你好好算算三年前的你一声不吭就走的帐!现在倒好,反过来提醒我了!”程采曼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眼里却是带着星零泪光的笑意。
安汐冉呀呀呀的将程采曼的手甩开,“天呐,你有没有考虑过我是个孕妇?等孩子出世,他万一记得他干妈曾经这样欺负过他妈妈,你觉得他会不会记仇?”
服务员将咖啡摆在程采曼的身前,程采曼双手捂住被子,看着安汐冉这个模样,嫌弃的摇头,“安汐冉啊安汐冉,我觉得我很快就会跟你没有共同话题的,看看你,都说了些什么话,怀孕的女人实在是太可怕了,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还万一记得干妈欺负过他妈妈,会不会记仇。你怎么不说,你跟顾煜尘做那事的时候,你肚子里的孩子记不记得类!”
语毕,安汐冉的脸颊立马就红了,咬牙切齿的等着她,“程采曼,我真是后悔,我怎么要答应你出来呢?”
“我怎么知道呢?我也不知道是某人,总是给我打电话。采曼呀,你有空了吗?”程采曼一副很欠扁的模样说着。
两人小吵小闹了一会,程采曼就已经差不多要走了。
程采曼看了看手腕上的表,“好了,我要回去了,你也早些回去,休息一下,你看看你这个身子虚的,谁怀孕了像你这么瘦,弄得好像是顾煜尘虐待你似得。”
走到门口,安汐冉的眉心皱了皱,“采曼,我去机场送送你吧。”
程采曼“哎呀”了声,“真的是,送什么送啊?我又不是不回来了,我只是出去玩一下,散散心!别弄得这么矫情。好了,你快上车吧。我看着你上车了。我也走了。”
安汐冉见她这样说也没有再强求,“嗯”了声便打开车门,坐了上去,将窗子打开,看向程采曼,“到了给我电话。”
程采曼笑着点了点头,便转身朝自己的车走过去。
安汐冉望着她高挑的背影,皱了皱眉头,直到看不见了,才跟司机说了声,“走吧,回家。”
程采曼坐在车内,打开手机,看这简深发来的信息,备注是“老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