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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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咸给我下的请帖。”沈陆嘉避重就轻,“你呢?”
  “我家老头和阮正义是朋友,不过他在外头鬼混,没时间过来,我只得勉强子代父职,但是我和阮咸关系可不怎么样,我每次看见他那副不男不女的死人妖模样都想把隔夜饭吐出来。”
  沈陆嘉不由失笑,其实颜霁自己的长相和阮咸根本就是半斤八两。两个人边走边聊,对于脚下奢华的维多利亚风格的长毛地毯,长长的镜廊里陈列的各种名牌器物熟视无睹。
  宴会厅里已经来了不少人,巨型的水晶吊灯莹光剔透,水滴状的璎珞几乎要挨到客人的头顶。
  因为晚宴是冷餐会的形式。有穿着谨严制服的侍者黑燕子一般将酒杯送到客人们手里。
  沈陆嘉刚抿了一口酒,便看见了伍媚。她穿着一件紧身的银粉色的鱼尾裙,如同登陆的一尾美人鱼,一头如瀑的乌发只用鎏金镶钻串珠丝缎束发带简单地一勒。她那标志性的红唇今日却是淡粉色,突出的反倒是两弯黛眉,浓黑的眉毛下她的大眼睛愈发显得黑白分明。
  “我从没见过比她更有味道的女人。”在沈陆嘉只顾着看伍媚的时候,颜霁却眼睛一眨不眨地在看伍媚身旁的顾倾城。她梳着精致的爱司头,小巧的珍珠发饰上巧妙地垂下小半片白色面纱,隐隐绰绰能看见那慑人的眉眼。白色的旗袍上用金色丝线绣着凤凰图案。玫瑰红的唇彩给她雪白的脸孔增添上了一抹□。她应该已经不年轻了,可是却没有丝毫老态,反而带着一种年轻女郎永远不可能拥有的味道。就像陈酿葡萄酒才拥有的那种瑰丽的宝石红。
  听到身旁好友的喟叹,沈陆嘉这才移开眼睛端详了片刻“未来岳母大人”便收回了目光。
  颜霁用手肘捅了捅好友,“怎么样?”
  “我觉得她女儿比她更美。”
  素有“探花郎君”名号的颜霁从来不会忽略每一位入得他法眼的美人,伍媚他自然是也已经打量过了,当下不赞同地点评道:“小的也算极品了,但是和她妈一比,就逊色的多了,太嫩。”话音刚落,他又后知后觉地看向沈陆嘉,意味深长道:“你怎么知道她们是母女?”
  沈陆嘉还没来得及作答,就看见阮正义和儿子阮咸从另一侧廊柱下进了宴会厅。阮正义是个微微秃头的混血中年男人,瘦高,脸面干净。阮咸则穿着猩红色的衬衣,金扣子难得扣全了。衬衣的口袋里还骚包地插着一支黑玫瑰。
  看见阮咸,沈陆嘉的眸子不由沉了几分。
  周围的男男女女已经议论开来。他们在说什么?自然是围绕今日的主角四个。沈陆嘉忽然有些后悔当年没有选择在法国念书了。幸好颜霁懂法文。
  “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怎么知道她们是母女。”
  “因为年轻的那位是我的女友。”
  颜霁仿佛被雷劈中了,半天才回过神来,眼神里已经满是钦佩和八卦:“沈陆嘉,你还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要么不泡妞,一泡就是个极品妞。”
  沈陆嘉眉头紧锁,只是催促他将周围人的言语翻译出来。
  “你看蔻蔻她基本不笑。听说是肉毒杆菌打多了,脸都木僵了。”这是一个蛋黄色头发的胖女人说的。
  “她们母女两个都是走邪路的,我们比不上。老的那个手段多厉害,男人就爱在她裙底爬来爬去当狗。”
  “小的那个也不简单。二十出头就在外面交际。多少年轻男人被她玩的团团转,乔彼德不是险些少掉一条腿?到底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我记得当年克利翁舞会上小的的舞伴不就是小阮先生?”
  ……
  颜霁一一翻译给沈陆嘉听,还难得好心地“宽慰”好友,“你知道的,女人就爱搬弄是非,这些话听听就算了,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别叫我做这恶人。不过分了也不错,我来接手,这样就可以多多亲近丈母娘了。”
  阮咸快步走上宴会厅的高台,妖娆地拈起那只玫瑰,送到鼻子下嗅闻了一下,然后随意地将那长茎玫瑰丢进年轻女孩扎堆的方向,立刻引发起一阵尖叫。
  “各位,今日在这儿是有一个喜讯想与各位分享。”阮咸雌雄莫辨的脸上带着勾人的笑容,“家父的求婚终于得到了顾女士的首肯,所以借今晚的宴会向大家宣布这个好消息。”在欢呼声里阮正义拿出了那枚几乎要闪瞎人眼睛的七克拉的美钻,然后单膝下跪套上了顾倾城左手的无名指。
  顾倾城脸上还是淡淡的,藏在面纱后的眼睛里看不出悲喜。伍媚站在她身后,忍不住在想,这位传奇一样的女人一生里,可曾真真正正爱过什么人?她想得太出神,没留意阮咸已经笑着踱到她身侧。阮咸亲昵地凑在伍媚的耳畔,用只有他们二人才能听见的声音说道:“你和我有婚约,你妈又嫁给了我爸,两母女嫁给两父子,真是人间佳话啊。只可怜了我们的孩子,日后这称呼可真够乱的。”
  “你放心。我死都不会嫁你。”伍媚冷笑。
  “是吗?”阮咸看向正向这里走来的沈陆嘉,轻佻地用手指摸了摸伍媚的颈部动脉,“你死了一定也是具艳尸,我不会嫌弃的。”说完便从侍者的托盘里擎起一只酒杯,再次跳到高台上,大声叫道:“a votre santé!”(干杯)
  伍媚也看见了沈陆嘉,高兴地想往他那边走,才走了两步,才想起今日自己穿的是鱼尾裙,走不快。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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