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镇南王世子(2 / 3)
那年轻公子一笑,起身道:“正是在下,叶鸣见过秦小姐。”
“我也见过你了,你怎么到我家来了?”沐晞问。
另一旁的人笑道:“睿王乃人中龙凤,与众不同,没想到女儿也这般脱俗,看着很让人喜欢啊。”说着看向沐晞道:“秦小姐,老夫此番带犬子过来是特意拜访睿王的,多年前,老夫与睿王都在边疆征战,数次同生入死,其中情谊不用多说,后来战事停息,睿王进京,老夫则受封镇南王去了南方封地,至此少有会面,如今好不容易能有机会在京城多留几日,自然要过来与睿王叙一叙旧。”
“啊……镇南王,你是镇南王……”沐晞皱眉苦想道:“镇南王怎么这么熟悉呢,我是在哪里听过?”回头看一看秦悦,发觉似乎不是他,又想了一会儿,突然惊喜道:“呀,对了,你们以前也来过吧,四五年前,还见过我娘了是不是?”
镇南王很快笑道:“正是正是,那时候正是七月初七,京中人全拜织女娘娘呢,我与犬子在街上闲逛凑热闹,没想到正好碰到王爷和王妃了,说起来,听闻那之后不久王爷就又得了一子,不知小公子可好,王妃身体可还安康?”
“好啊,我娘很好,王爷你上次带的也是这个儿子么?娘那时候一个劲的夸他好看呢,夸他好呢,一个劲的想让我姐姐嫁给他呢,可惜我姐姐喜欢皇上,要不然我现在不是得叫他姐夫了?”沐晞看着这传说中的镇南王世子,心里觉得娘的眼光果然还是不错的,这人比之前老了四五岁了,看上去还是很好看呢!
听到这话,镇南王哈哈大笑,“原来王妃还真有此意呢,我还以为王爷王妃看不上岭南那蛮荒之地,所以才拒绝了呢,原来是个误会,哈哈哈哈!”
沐晞发觉这个镇南王与父亲见的其他客人不同,性格挺好,说话也不弯弯绕绕的,便自己也喜欢起来,很快就问:“岭南?你们在岭南么?听说你们那里有甘蕉,有庵波罗果,还有最新鲜的荔枝是不是?”
“哈哈哈,不错不错!”镇南王笑道:“荔枝每年都会作为贡品送往京城,小姐想必是尝过了,但新鲜的荔枝不去岭南是尝不到的,而由快马加鞭耗时数日乃至半月送往京城的荔枝早已变色变味,再不如新鲜的可口了。”
叶鸣说道:“岭南瓜果遍地,许多果品因无法运送,甚至连宫中都不能见到。虽有蛮夷之地称号,却也是四季常青,百花争艳之地,比不过京城繁华,但也各俱风姿。”
“光是有这么多果子就很好啦,我实在想象不到,不新鲜的荔枝都那么好吃,新鲜的荔枝可得好吃成什么样!”
秦悦从后面起身,抚着她的头道:“姑娘家的,就知道吃。”
沐晞回过头去,“难道只有男人家的,就能说吃的,姑娘家就不能?姑娘家还不是长了嘴,还不是要吃!”
她一句话,让镇南王哈哈大笑,他身旁的世子叶鸣比父亲斯文许多,却也笑着,看着她,一如之前许多次的会心微笑。
直到一个时辰,天都见黑之后镇南王与儿子才离去,秦悦与沐晞一起送两人至门口,待他们乘马车离去,沐晞立刻转头道:“爹,你之前不是说等几年也去南方?不如我们就去岭南吧,又有吃的,又有玩的,还可以去海边看乌龟捡贝壳什么的,多好!”
秦悦看着她轻轻一笑,一边往前走,一边问:“这么喜欢岭南么?”
“是啊!”沐晞从后面抱住他的胳膊,仰头憧憬道:“我要去坐在荔枝园里,摘一大堆荔枝堆在面前,想吃多久吃多久,从天亮吃到天黑!”
“除了荔枝,其他呢?还有别的让你想去岭南的么?”秦悦问。
沐晞诧异地看着他:“别的?海?鸳鸯?还是各种各样的花?”姐欢想一。
秦悦看了她半晌,无奈摇头:“没什么。”
镇南王叶进,与他有着同生共死的情谊,他是叶进在皇族亲贵里少有的敬服的对象,叶进也是他所喜欢的豪爽之人,几年前叶进就想与他结成姻亲,结果因为晗儿心中另有所许,所以不成,如今呢?叶鸣未娶,自己的二女儿也长大了,将结姻亲的事继续进行,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
他并不反对,也看得出叶进与叶鸣都是愿意的,甚至叶鸣在五年前的态度并不如他父亲一样积极,在现在却似乎感兴趣了许多,只是,晞儿明显并没有往那方面想。
她唯一有过嫁人心思的,就是在头部受创失忆后,一心想嫁予薛尚清,在那之前,在那之后,一个也没有,可是在他一个父亲的心里,却觉得任何人都比那个人强,至少别人没有趁人之危占她的便宜。
“你之前急匆匆的,是有什么事要问?”秦悦问道。
沐晞停下来,立刻道:“爹你是不是去和薛尚清说过不许他和我说话,不许他和我见面?”
秦悦一动不动看着她。竟然又是因为那个人……为什么事到如今,在她完全忘了他,在他只是个无名小卒,甚至只与她在偶然间见过两次后,她也会特意过来问起他?
“为什么突然这样问?还是,那薛尚清和你说了什么?”。
“他什么也没说!”沐晞马上道:“爹你别不承认,我都听到了,武炀向你报告我的事,你还让他以后凡是与薛尚清有关的,都来告诉你,而且薛尚清也不敢和我说话,见到武炀,头也不回就走,爹你说,你是不是威胁他什么了?”
秦悦坦然道:“不错,我的确让武炀向我报告你的事,但仅仅是有关薛尚清的事,也的确告诉过薛尚清,让他不要对你有所纠缠。”
“可他没有纠缠我,是我要见他的!”沐晞十分不高兴,就算爹不喜欢薛尚清,也不用这样吧,而且算起来,薛尚清根本就没有对不起她,反而是她对不起人家。 ↑返回顶部↑
“我也见过你了,你怎么到我家来了?”沐晞问。
另一旁的人笑道:“睿王乃人中龙凤,与众不同,没想到女儿也这般脱俗,看着很让人喜欢啊。”说着看向沐晞道:“秦小姐,老夫此番带犬子过来是特意拜访睿王的,多年前,老夫与睿王都在边疆征战,数次同生入死,其中情谊不用多说,后来战事停息,睿王进京,老夫则受封镇南王去了南方封地,至此少有会面,如今好不容易能有机会在京城多留几日,自然要过来与睿王叙一叙旧。”
“啊……镇南王,你是镇南王……”沐晞皱眉苦想道:“镇南王怎么这么熟悉呢,我是在哪里听过?”回头看一看秦悦,发觉似乎不是他,又想了一会儿,突然惊喜道:“呀,对了,你们以前也来过吧,四五年前,还见过我娘了是不是?”
镇南王很快笑道:“正是正是,那时候正是七月初七,京中人全拜织女娘娘呢,我与犬子在街上闲逛凑热闹,没想到正好碰到王爷和王妃了,说起来,听闻那之后不久王爷就又得了一子,不知小公子可好,王妃身体可还安康?”
“好啊,我娘很好,王爷你上次带的也是这个儿子么?娘那时候一个劲的夸他好看呢,夸他好呢,一个劲的想让我姐姐嫁给他呢,可惜我姐姐喜欢皇上,要不然我现在不是得叫他姐夫了?”沐晞看着这传说中的镇南王世子,心里觉得娘的眼光果然还是不错的,这人比之前老了四五岁了,看上去还是很好看呢!
听到这话,镇南王哈哈大笑,“原来王妃还真有此意呢,我还以为王爷王妃看不上岭南那蛮荒之地,所以才拒绝了呢,原来是个误会,哈哈哈哈!”
沐晞发觉这个镇南王与父亲见的其他客人不同,性格挺好,说话也不弯弯绕绕的,便自己也喜欢起来,很快就问:“岭南?你们在岭南么?听说你们那里有甘蕉,有庵波罗果,还有最新鲜的荔枝是不是?”
“哈哈哈,不错不错!”镇南王笑道:“荔枝每年都会作为贡品送往京城,小姐想必是尝过了,但新鲜的荔枝不去岭南是尝不到的,而由快马加鞭耗时数日乃至半月送往京城的荔枝早已变色变味,再不如新鲜的可口了。”
叶鸣说道:“岭南瓜果遍地,许多果品因无法运送,甚至连宫中都不能见到。虽有蛮夷之地称号,却也是四季常青,百花争艳之地,比不过京城繁华,但也各俱风姿。”
“光是有这么多果子就很好啦,我实在想象不到,不新鲜的荔枝都那么好吃,新鲜的荔枝可得好吃成什么样!”
秦悦从后面起身,抚着她的头道:“姑娘家的,就知道吃。”
沐晞回过头去,“难道只有男人家的,就能说吃的,姑娘家就不能?姑娘家还不是长了嘴,还不是要吃!”
她一句话,让镇南王哈哈大笑,他身旁的世子叶鸣比父亲斯文许多,却也笑着,看着她,一如之前许多次的会心微笑。
直到一个时辰,天都见黑之后镇南王与儿子才离去,秦悦与沐晞一起送两人至门口,待他们乘马车离去,沐晞立刻转头道:“爹,你之前不是说等几年也去南方?不如我们就去岭南吧,又有吃的,又有玩的,还可以去海边看乌龟捡贝壳什么的,多好!”
秦悦看着她轻轻一笑,一边往前走,一边问:“这么喜欢岭南么?”
“是啊!”沐晞从后面抱住他的胳膊,仰头憧憬道:“我要去坐在荔枝园里,摘一大堆荔枝堆在面前,想吃多久吃多久,从天亮吃到天黑!”
“除了荔枝,其他呢?还有别的让你想去岭南的么?”秦悦问。
沐晞诧异地看着他:“别的?海?鸳鸯?还是各种各样的花?”姐欢想一。
秦悦看了她半晌,无奈摇头:“没什么。”
镇南王叶进,与他有着同生共死的情谊,他是叶进在皇族亲贵里少有的敬服的对象,叶进也是他所喜欢的豪爽之人,几年前叶进就想与他结成姻亲,结果因为晗儿心中另有所许,所以不成,如今呢?叶鸣未娶,自己的二女儿也长大了,将结姻亲的事继续进行,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
他并不反对,也看得出叶进与叶鸣都是愿意的,甚至叶鸣在五年前的态度并不如他父亲一样积极,在现在却似乎感兴趣了许多,只是,晞儿明显并没有往那方面想。
她唯一有过嫁人心思的,就是在头部受创失忆后,一心想嫁予薛尚清,在那之前,在那之后,一个也没有,可是在他一个父亲的心里,却觉得任何人都比那个人强,至少别人没有趁人之危占她的便宜。
“你之前急匆匆的,是有什么事要问?”秦悦问道。
沐晞停下来,立刻道:“爹你是不是去和薛尚清说过不许他和我说话,不许他和我见面?”
秦悦一动不动看着她。竟然又是因为那个人……为什么事到如今,在她完全忘了他,在他只是个无名小卒,甚至只与她在偶然间见过两次后,她也会特意过来问起他?
“为什么突然这样问?还是,那薛尚清和你说了什么?”。
“他什么也没说!”沐晞马上道:“爹你别不承认,我都听到了,武炀向你报告我的事,你还让他以后凡是与薛尚清有关的,都来告诉你,而且薛尚清也不敢和我说话,见到武炀,头也不回就走,爹你说,你是不是威胁他什么了?”
秦悦坦然道:“不错,我的确让武炀向我报告你的事,但仅仅是有关薛尚清的事,也的确告诉过薛尚清,让他不要对你有所纠缠。”
“可他没有纠缠我,是我要见他的!”沐晞十分不高兴,就算爹不喜欢薛尚清,也不用这样吧,而且算起来,薛尚清根本就没有对不起她,反而是她对不起人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