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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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以轩气疯了。翌日便为自己雇佣了个男同胞作为特别助理,性向正常的男同胞。所以他跟助理aimee仅仅只是在饭局和公司等公众场合会面,谈何奸|情。
  “时小姐。”搀扶着柯以轩的特别助理eric向她颔首问候。
  时玖玖回以微笑,扶着柯以轩,闻到他一身酒气,她皱着眉发问:“怎么喝了这么多?”
  “时小姐,aimee今天也喝多了,我等下得送她回去,柯总又总念着找您,我这才……”eric有些不好意思道。
  时玖玖没说什么,落落大方地让他们先走,将柯以轩推到副驾驶座上,给他系上安全带,这才欲意跨到驾驶座那边。
  “玖玖,你怎么来了?”
  一手握住时玖玖的手腕,柯以轩如是问道,声音比平时增添了几分空灵,显得更为性感。
  时玖玖拍了拍他两颊,无奈道,“欠柯少爷的账单堆如山,只能当司机做保姆来偿还了!”
  话音没落,时玖玖踹了他一脚,跨上驾驶座,启动车子,绝尘离去。
  时玖玖车技还行,可开他的车不怎么顺手,这会儿聚精会神的,生怕出什么岔子。可一听,柯以轩那端貌似哼出些痛苦的声音。
  “怎么了?以轩。”时玖玖伸手摇了摇他的大腿,很是担忧。
  见他捂着胃,一脸苦色,时玖玖这才知道,他胃病又犯了。好在柯以轩的家近,她停好车,赶紧扶着他上了电梯。
  进了屋子,时玖玖搀着他,倚在沙发上,还好他酒气已散,否则她可没本事搀着醉醺醺的他。等他坐好,时玖玖熟稔地冲到他房间里,摸来他的胃药,手忙脚乱地倒了几颗,再递给他一杯开水。
  “没事儿吧你,明知道自己胃不好,还喝这么多酒,多大人了也不会照顾自己!”时玖玖见他脸上的苦色稍缓,这才放心地坐在他身旁,拿起抱枕就往他身上砸。
  柯以轩接过抱枕,同时也握住她的手,灼灼目光投射在她身上。其实他极少沾酒,今晚实属例外。下班时正巧看到他们一家四口牵着手一起走,即使俩孩子站中间,可他心里还是很不舒服,也想着一醉解千愁。
  和他靠得太近,时玖玖一下子就愣了。柯以轩属于顶好看的那种,五官甚是精致,他圈内好友曾调侃之,“阿轩,上帝造你的时候真他妈有耐性,精雕细琢的,造我们就草草了事了,草!”时玖玖不得不承认,确实他确实好看,而且耐看。
  尤其是他拽了拽衬衫上的领口,解开扣子的模样,让时玖玖有些羞赧,“你干嘛?”
  “我热……”柯以轩还是有些醉意的,说起话来带着几分飘渺。
  时玖玖也没说话,反而落落大方地睨着他。柯以轩倚在沙发上,一手搭在自己的腿上,时玖玖就这么盯着他的侧颜看。带着些许倦意和微醺的表情,熠熠灯辉撒在他的脸上,蓦地,时玖玖就觉得这样的柯以轩甚是迷人。
  保罗。福塞尔在其著作《格调》中,曾毫不避讳地指出,“上佳的长相,通常是上流社会的标志之一。”这样犀利极端的言辞不免有失偏颇,可到底有一定的真理。他们有好的家世,雄厚的资本,不用费心生计,更有精力与时间去健身、保养。柯以轩如是,已过而立之年,眼角也不见得有一丝细纹。
  就在时玖玖愣怔之际,柯以轩猛地俯过身来,单膝抵在沙发上,两手搭在她身后的沙发上,就这样俯视着她,源源不断的热气往她脸上喷洒。
  “玖玖,好几天没见过你。”
  他本可以直言,“玖玖我想你了”,“玖玖我爱你”,甚至是“玖玖我想吻你”,可他没有,一如既往地选择了最为含蓄和迂回的方式。
  时玖玖下意识地拽住他的衬衫下摆,也没说话,抬眸凝视他。
  听说,每个女孩子心目中一定有一个穿白衬衫的理想型学长。柯以轩便是众多女孩心中的那个“白衬衫”,当然也是时玖玖的,只是当时的感情不同罢了。那时的柯以轩,高高瘦瘦的,成绩很好,打篮球也很好,还是学校主持人的不二人选,一副好嗓子。
  学校算是开放的那种,校服呈英伦风,白衬衫的质感很好。跟那些哗众取宠的男生不一样,柯以轩不会故意不系上面三颗扣子装酷,总是规规矩矩地穿着,一尘不染,单肩背着剑桥包,推着脚踏车不疾不徐地等时玖玖放学。
  时玖玖听过太多称赞柯以轩的话,是太多顶级形容词堆砌在一起的句子,她总觉得跟自己心中的他不符。直到她学到《诗经》一文,看到一句话,觉得那就是为柯以轩量身打造的——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以轩,以后别喝那么多酒了,对身体不好。”
  柯以轩点头,顿了顿,柔声问她:“玖玖吃饭了吗?我去给你做。”
  “不用,你先去洗澡,我给你熬点粥,喝了好睡觉。”时玖玖推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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