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3 / 4)
他突然就火了,原来她就是躲着他,他已经被她列入了黑名单,她不允许他接近。
她再也不和小时候一样缠着他,粘着他,撒娇地喊哥哥,带我去兜风,他就和个英雄似的,载着她飞驰在河道边。
这个事实让他觉得不爽之外,还有些恐惧。
待她回屋,他起身,站在门口,原本英挺的眉眼处浮现一层戾气,随即弯了弯嘴角,笑容有些嘲讽:“你躲着我是么?”
她本能地摇头。
他上前一步:“你怕我?”
她后退,还是摇头。
“过来。”他怒喝,“不许再退后!”
她一愣,转身就逃,他人高马大,长臂长腿,几步就追上去,拉住她,利落地扛上肩膀,带回屋内。
她恐惧地喊,喊声令他心烦意乱,匆匆丢她在床上,正想着说什么,她已经一脚踢过来踹在他小腹,他闷痛,本能地俯身,她趁机要逃,他眼眸浮现薄怒,伸手扯住她的衣服,把她拽回来,整个人扑上去,按压住她,凶狠地逼视她:“你竟然躲我,没良心的小混蛋!我对你的好都忘记了?!对别人都笑嘻嘻的,凭什么只对我摆脸色?!我是你的谁,你都忘记了?!”他说着低头,重重的吞没了她的唇,和她激烈到抵死地吻了起来。
……
血气方刚的年龄,不懂情爱的年龄,自尊心骄傲得一塌糊涂的年龄,季赭的爱情体现在“不可抑制的占有欲”上,一次一次的“错误表达”,一次次的“伤害”,让两人渐行渐远。
他觉得算了,该放弃了,既然她那么讨厌他。
他彻底融入了那个不好的圈子,和一些不好的人称兄道弟,汽车修理厂的工作也不去了,不务正业,开始另辟蹊径地找钱途。
他剃了光头,在头皮和胸膛上纹身,牵了一条恶犬,在村里耀武扬威,成为大家唯恐避之不及的对象,他看见他们那么怕他,莫名有了满足感,笑得猖狂。
直到她看他的眼神彻底变成冷漠,他收敛了笑容,背过身,牵着狗走了,连家也不回了。
不久后,他去了n市,凭借自己的本事和手段成了n市东区的老大,掌管两个地下钱庄,金钱源源不断滚来,他看着自己账户的零越来越多,沉默了许久,做出了一个决定。
他托哥们的女友在n市最大的shopping mall买了一堆女人喜欢的名品,他连夜开车回h市,差点和迎面的货车相撞,险些丧命,这么玩命一样的赶回去,只为了将这些好东西送给她。
他记得她以前很喜欢看明星杂志,研究女明星的穿着打扮,包包鞋子,他知道她嘴上不说,心里是喜欢这些东西的。
他加快车速,用最快的时间赶回h市,到她的大学城,打电话喊她下来,然后她下来了,看到满车的礼物,不为所动,只是冰冷地问,你哪里来的钱。
一句话戳中了他的痛处。
他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拿起一个袋子,随手拆开包装,将里面的黑白相间的小包递给她,笑着说:“这个比你给我看的那本杂志上的包漂亮吧?”
她接过,然后朝他扔过去,红着眼睛说:“我不要你这样的礼物,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你已经变坏了,你赚的钱都是黑钱!”
“好,以后我不见你,你也不见我,我不会管你了。”他丢下这句话后上了车,飞驰回去。
既然已经不是个好人,就彻底变成坏人,他是这么想的。
却始终做不到。
那么多年,他一直是季老大,却没有碰过毒也没有碰过色,他有很多机会可以拥有很多类型的女人,妖艳,性感,清纯,可爱……他都没有碰过。
谁都不是她,谁都不能给他那个冲动,他对她们没有感觉。
脾气越来越坏,人越来越孤独,养了两条狗,三只猫,没事的时候喜欢待在自己的屋子里喝啤酒,哼歌,偶尔出去看看月亮。
终于还是忍不住,在她生日那天,又一次赶回去,买了她爱吃的热腾腾的栗子酥。 ↑返回顶部↑
她再也不和小时候一样缠着他,粘着他,撒娇地喊哥哥,带我去兜风,他就和个英雄似的,载着她飞驰在河道边。
这个事实让他觉得不爽之外,还有些恐惧。
待她回屋,他起身,站在门口,原本英挺的眉眼处浮现一层戾气,随即弯了弯嘴角,笑容有些嘲讽:“你躲着我是么?”
她本能地摇头。
他上前一步:“你怕我?”
她后退,还是摇头。
“过来。”他怒喝,“不许再退后!”
她一愣,转身就逃,他人高马大,长臂长腿,几步就追上去,拉住她,利落地扛上肩膀,带回屋内。
她恐惧地喊,喊声令他心烦意乱,匆匆丢她在床上,正想着说什么,她已经一脚踢过来踹在他小腹,他闷痛,本能地俯身,她趁机要逃,他眼眸浮现薄怒,伸手扯住她的衣服,把她拽回来,整个人扑上去,按压住她,凶狠地逼视她:“你竟然躲我,没良心的小混蛋!我对你的好都忘记了?!对别人都笑嘻嘻的,凭什么只对我摆脸色?!我是你的谁,你都忘记了?!”他说着低头,重重的吞没了她的唇,和她激烈到抵死地吻了起来。
……
血气方刚的年龄,不懂情爱的年龄,自尊心骄傲得一塌糊涂的年龄,季赭的爱情体现在“不可抑制的占有欲”上,一次一次的“错误表达”,一次次的“伤害”,让两人渐行渐远。
他觉得算了,该放弃了,既然她那么讨厌他。
他彻底融入了那个不好的圈子,和一些不好的人称兄道弟,汽车修理厂的工作也不去了,不务正业,开始另辟蹊径地找钱途。
他剃了光头,在头皮和胸膛上纹身,牵了一条恶犬,在村里耀武扬威,成为大家唯恐避之不及的对象,他看见他们那么怕他,莫名有了满足感,笑得猖狂。
直到她看他的眼神彻底变成冷漠,他收敛了笑容,背过身,牵着狗走了,连家也不回了。
不久后,他去了n市,凭借自己的本事和手段成了n市东区的老大,掌管两个地下钱庄,金钱源源不断滚来,他看着自己账户的零越来越多,沉默了许久,做出了一个决定。
他托哥们的女友在n市最大的shopping mall买了一堆女人喜欢的名品,他连夜开车回h市,差点和迎面的货车相撞,险些丧命,这么玩命一样的赶回去,只为了将这些好东西送给她。
他记得她以前很喜欢看明星杂志,研究女明星的穿着打扮,包包鞋子,他知道她嘴上不说,心里是喜欢这些东西的。
他加快车速,用最快的时间赶回h市,到她的大学城,打电话喊她下来,然后她下来了,看到满车的礼物,不为所动,只是冰冷地问,你哪里来的钱。
一句话戳中了他的痛处。
他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拿起一个袋子,随手拆开包装,将里面的黑白相间的小包递给她,笑着说:“这个比你给我看的那本杂志上的包漂亮吧?”
她接过,然后朝他扔过去,红着眼睛说:“我不要你这样的礼物,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你已经变坏了,你赚的钱都是黑钱!”
“好,以后我不见你,你也不见我,我不会管你了。”他丢下这句话后上了车,飞驰回去。
既然已经不是个好人,就彻底变成坏人,他是这么想的。
却始终做不到。
那么多年,他一直是季老大,却没有碰过毒也没有碰过色,他有很多机会可以拥有很多类型的女人,妖艳,性感,清纯,可爱……他都没有碰过。
谁都不是她,谁都不能给他那个冲动,他对她们没有感觉。
脾气越来越坏,人越来越孤独,养了两条狗,三只猫,没事的时候喜欢待在自己的屋子里喝啤酒,哼歌,偶尔出去看看月亮。
终于还是忍不住,在她生日那天,又一次赶回去,买了她爱吃的热腾腾的栗子酥。 ↑返回顶部↑